星期二, 2月 17, 2009

重溫《傲慢與偏見 Pride and Prejudice》

第一次讀《傲慢與偏見》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但仍然記得多年前的我在第一次閱讀時便深深愛上這本書。已經不記得當年對這本書愛不釋手的理由,只記得當 時看到書中的種種情結和對人物深刻的描寫,讓我了解到當時的我是何等傲慢魯莽又討人厭,因而流下慚愧的眼淚。

當年讀的那本書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消失在家裡,我再也沒找到過,只好買了本新的,後來這本書就隨我到了大學宿舍裡。前幾天因為剛開學無事可做,又不想漫無 目的地在網路上游盪,便將書本自架上取下。然後我再次肯定一件事情:我還是很喜歡《傲慢與偏見》一書。

我喜歡作者在書中鉅細靡遺的描寫每一個腳色的神情和內心的纖細想法,其是那五姐妹中的兩位大小姐──珍以及伊莉莎白,她們在書中剛好作為兩種討人喜歡的女 性代表:珍溫柔婉約、沉著而內斂;伊莉莎白聰慧活潑、非常有主見,他們兩姐妹的舉止合宜而大方,雖然家中母親和另外底下的三個妹妹常常做出讓她們汗顏的舉 動,而在閱讀期間可以一直感受到因為家人的名聲不好而一度影響上面兩個姊姊的幸福。

其中我最喜歡的角色莫過於伊莉莎白,除了她聰穎活潑的形象非常對味以外,我想我有一點點在這個角色身上看見自己的影子:心存偏見自己卻沒察覺,更不要說由 偏見衍生的那份傲慢。閱讀《傲慢與偏見》的另一個好處是我可以再次提醒自己傲慢是多麼令人討厭,而偏見只會讓自己的心胸變的狹隘。書中的人物慢慢透過自我 反省,最後放下自身的傲慢與偏見,才抓住屬於自己的幸福,這也是讓我津津樂道的地方。

這次重讀這本書的另一個發現:我想我還是有羅曼史的淺在因子。包括最近拜讀的《暮光之城》系列,愛情成分都非常高,但我卻無法討厭它們。我一度以為我會更 喜歡奇幻小說或是推理冒險小說,但事實證明:愛情文學還是很有魅力的。有件事情我不得不承認:當我讀到最後一段,伊莉莎白和達希先生終於在一起時,我不禁 莞爾一笑。愛情在文字裡通常是挺美的。

多年來有一點小小的閱讀習慣沒變:我發現很多時候我喜歡女性作家,女性作家在筆觸上多了一份細緻,這一點深得我心。

之後我才發現,當我讀畢《傲慢與偏見》時,心中悄悄泛起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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